产品分类
产品展示
  • !!!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/信息库!!!
  • !!!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/信息库!!!
  • !!!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/信息库!!!
  • !!!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/信息库!!!
  • !!!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/信息库!!!
联系方式

邮箱:admin@aa.com

电话:020-123456789

传真:020-123456789

新闻中心

山东发布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选用提示

2024-10-18 22:28:47      点击:391

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(记者尹训银)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山东食品日益提高,追求科学健康的发布生活方式逐渐成为趋势,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也受到中老年消费者的增加青睐。如何正确选购与食用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?12月5日,骨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、度类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共同发布消费提示。保健

保健食品不等同于药物。选用消费者应注意保健食品是提示食品,不是山东食品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。发布在购买保健食品时,增加对于宣称能“药到病除”“包治百病”“根治”的骨密保健食品千万不要相信,特别是度类患有疾病的消费者更应遵循医嘱合理用药治疗,以免延误病情。保健

谨慎对待促销活动。选用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,应尽量到正规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等经营场所购买,谨慎购买通过网络直销或电话订购等方式销售的产品和以“赠送”“免费试用”“讲座”“座谈会”等方式为噱头的产品促销会上推荐的特效产品。

购买应认准“蓝帽子”。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,即“蓝帽子”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。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。

科学选食存放。消费者应科学食用和正确存放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。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一般为中老年人,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用,并按照产品标签、说明书的要求科学食用。已批准的增加骨密度类保健食品产品剂型以胶囊剂、片剂为主。消费者应根据产品标签、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方法正确保存产品,特别是已开封产品,以避免因存储不当造成产品腐败变质。

消费者在消费时应注意保留发票、收据、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,当发生消费纠纷时,应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,依法提出合理诉求,协商不一致时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,或向当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责任编辑:张林保上一条:湖南召开“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”消费维权研讨会下一条:江苏省镇江市消协约谈养老服务机构

合肥市小学生发展绿色指标评价有新变化
福建厦门:核查处置高鲜味精等10批次不合格食品